著名学者徐勇教授应邀院庆系列讲座
为了庆祝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建院十五周年,学院先后举行了一系列纪念活动。作为十五周年院庆学术系列讲座之一,2016年12月13日晚7:00-10:00,学院邀请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著名学者徐勇教授为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师生做了题为“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――以俄国、印度的村社传统为参照”的精彩讲座。徐勇教授长期从事中国基层治理与农村问题研究,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政治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、教育部首批文科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、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。2006年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专题讲解。此次讲座由常务副经理燕继荣教授主持。MPA教育中心承办了这次讲座。
徐勇教授的讲座从几个核心问题开始:传统中国创造了世界最为灿烂的农业文明,什么是中国社会传统基因?世界公认部落制、庄园制和村社制三大制度,中国的农村制度是什么?新中国建立后,中国一度建立起公社制度,为何在农村改革中被废除?农村改革之初,被人认为是“辛辛苦苦三十年,一夜回到解放前。为何要回去?回到那里去?农村改革的标竿――小岗村如今仍然在温饱线上徘徊,是否意味家庭承包再无生命力?
徐勇教授认为,中国长期延续的家户制传统既不同于以西欧为代表的“西方”庄园制传统,也不同于以俄罗斯和印度为代表的“东方”村社制传统。在某些方面,东方传统中的差异甚至大于东西方之间的差异。只有准确把握具有“中国特性”的本体制度,才能从传统中寻求当今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历史脉络和未来走向,建立传统与现代的关联性。
村社制以集体本位为主要特征,通过集体人格权威得以维持。村社制也因此成为俄国专制统治的社会基础。而在中国,家户和国家才是最强大的组织形态,村落群体则相对较弱。家户在中国有着久远和牢固的基础,其主要特征是,农民在人身上是自由的,独立生产、经营和生活。中国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功能和权威远远不如俄国和印度的村社,没有形成完整的村社制度。家户制与村社制的内容和特性有很大的不同,俄国和印度的村社制与中国的家户制也存在很大差异,体现在财产属性、纳税单位和主要功能上。中国的家户制源远流长,影响深刻,值得对其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究。
家户成为中国的一种基本的经营组织体制,并具有核心地位,这是由适宜农耕的自然禀赋、“分家析产制”的财产继承制、中央集权的税收制度、强烈的家族意识决定的。家户经营创造了灿烂的中国农业文明,但家户经营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,也会带来非均衡的社会后果,如社会分化、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。尽管以家户经营为核心的农村发展道路正在经受着严重挑战,但是家户传统作为我国农村的本体制度仍不能被轻易替代。
讲授结束后,徐勇教授与在场师生进行了更为深入的互动问答,就农民失地问题、中国农业大国的转型问题等回答了师生提问。现场气氛十分热烈,讲座一直持续到晚上十点。同学们表示收获良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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